一、检查前1个月,应停用碘剂、溴剂、抗甲状腺药物、抗结核药物,治疗甲状腺病的中药;1个月内,不能吃海产食物,如海带、紫菜、带鱼、海米、身上不涂含碘药物,如碘酊、脚气药水等。以上含碘食物及药物如果长时间服用,且用量也较多时应待2~3个月后再进行检查为宜。因为服了以上药物后,封闭了甲状腺组织,就会影响检查结果。二、检查前半个月应停用一切药物,如镇静剂、安眠药、维生素类药物。三、妊娠期不做此项检查。哺乳期做此项检查需停止哺乳1~2天。四、病人在服检查药之前必须空腹。因为空腹服药后,药液吸收完善。服药后2个小时再进食,此时药物已全部进入血液循环,则进食不受影响。五、有急慢性肾病者不宜做此试验。六、如果需要重作此检查时,必须间隔1个月以上,因为131I完全代谢完至少需要3~4周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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