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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关于公示国谈及同通用名和竞价药品的通知

2024-04-01 21:49药品招标


各相关企业:

按照《国家医保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 目录(2023年)>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3〕30号)规定,现将符合挂网的国谈及同通用名和竞价药品公示,接受 企业 申投诉。

公示及受理企业申(投)诉地址: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-药品挂网管理-企业申投诉-2023年国谈及国谈竞价药品项目申投诉。

受理时间:2024年4月1日至4月3日。

公示无异议的药品,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。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,经核实后,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。

电话:0311-66906539


附件:1.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



2.新申报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


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

2024年4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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