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容,属足阳明胃经。不容,胃经的气血物质部位容纳也。本穴位处乳之下部,所受气血乃胃经上部区域脾土中的外渗水液,至本穴后无外界之热使之气化转变,其运行只是单纯的循经下传,故名。
【取穴位置】
在上腹部,当脐中上6寸,距前正中线2寸。
【解剖位置】
当腹直肌及其鞘处,探层为腹横肌;有第七肋间动、静脉分支及腹壁上动、静脉;当第七肋间神经分支处。
【功能主治】
呕吐,胃病,食欲不振,腹胀。
【穴位配伍】
配中脘,治胃病。